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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三百五十二章 你怎么解释(1/3)

    同一时间,水南省雁洲县,扩建后的兴龙涂料公司的一间办公室里,端坐在大办公桌后面的高敏正绷着脸,向坐在自己对面的一位汉子发问:



    “陈传华,穆阳省峰桥市公路局的这个业务,你在业务记录中写的是和公路局工程科的科长康建林直接联系的,但公司的售后服务打电话回访的时候,对方说和你直接联系的是公路局的局长于钊,你怎么解释这件事?”



    “我和于局长见过两次面,于局长说具体的事情让我和康科长谈,所以我填业务记录的时候,写的就是康科长。”



    名叫陈传华的汉子嘟囔着回答道,脸上有一些不情不愿之色。



    “你和于钊见过两次面,在业务记录上为什么没有登记?”高敏问道。



    “我和他只是见了两次面,也没谈什么,我觉得不重要,就没记。高总,你是知道的,我只有高小文化,写东西慢。”陈传华辩解道。



    高敏冷冷地说:“业务部开会的时候,我明确说过,业务员所接触的一切人员,都需要在业务记录中登记,哪怕只是说过两句话,也要写明时间、地点。这个要求,公司已经三令五申,你为什么做不到?”



    陈传华不吭声了。



    业务记录表这个东西,是眼前这位高总在公司里推行的。所有的业务员都明白,这个记录制度的目的,就是要把每名业务员手里掌握的私人关系都变成公司关系。



    一旦自己手里的业务资源变成公司所有,公司就可以很容易地安排其他人去替换自己的工作,自己在公司里的价值就要大打折扣了。



    高敏刚刚推出这个制度的时候,整个业务部都炸锅了。大家不便向这位从茂林空投过来的副总说什么,于是集体去找公司总经理陈兴泉请愿,所说的理由自然是冠冕堂皇的,比如客户那边不希望有其他人介入,自己开拓这样一个业务关系花费了许多精力,等等。



    兴龙公司的业务员,几乎清一色都是陈家的亲戚,比如眼前这位陈传华,都是陈兴泉的一个远房堂哥。大家围着陈兴泉鸡一嘴鸭一嘴地告状,口口声声都是说如果陈兴泉信不过自己,自己宁可离开公司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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